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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老大,咱们还去吃烧烤么。”
“不吃了,没心情,明天不是要进行一模测试了么?你回家看书吧,不然以后真的要跟着你老爸杀猪了,就你这个样子,我还真怕到时候你被猪给杀了!那不是丢我的脸么?”
“老大,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这情况,我就是再怎么看,那东西我也记不住啊?”钱胖子沮丧的说道。
看到钱胖子这个样子,程宇也是心中不忍,毕竟从胖子认识到现在,虽然并没有帮到自己什么忙,但是人家始终一直跟随着自己,至少这个人的本性是非常善良的。自己有这么一个手下跟着,没事的时候吹吹牛,打打屁,也是一件不错的事。
“胖子,你相信老大不?”程宇看着钱胖子问道。
胖子顿了一下,不知道程宇是什么意思,然后点点头回道:“我当然相信老大了。”
“那好!”程宇将手伸进口袋里装作掏东西的样子,然后从空间戒指里掏出忆魂丹的丹瓶,然后取出一颗忆魂丹,对着钱胖子说道:“你把这颗丹药吃了,以后你的记忆会大幅提升的。”
“老大,你说的这是真的?你怎么会有这玩意?老大,你不会是传说中那些在外历练的修仙者吧?”钱胖子激动的说道。
“哦?你听说过修仙者?”程宇好奇的说道,难道这个世界除了自己还有修仙者?
“切,现在的年轻人谁不知道啊?小说上都是这么写的?”钱胖子非常鄙视着自己的老大。这老大虽然长的挺帅,打架也很是厉害,不过就是太土了,连修仙者都不知道,这可是中华儿女的基本常识。
不过,要是让钱胖子知道他眼中的有点土,一点常识都没有的老大就是传说中的修仙者,不知道会作何感想。是跪下来马上拜师追求仙道呢?还是准备将老大写成小说呢?这个问题只能以后解决了。
程宇一阵愕然,这个世界竟然有人写这样的书?可是他们如果他们没有见过修仙者又怎么会写出这种书呢?或者说这个世界本来就是有修仙者的?只不过这些修仙都不同于程宇前世,那个时候,人人都知道有仙人,而且很多修仙者都会光明正大的在世俗上行走,甚至有些豪门望族都会托人找关系将自己家族优秀的子弟送往仙门,修习仙道。
这么说来,这个世界即使真的有修仙者也是完全跟世俗隔离了,这些凡人根本不知道还有这样一群人存在,就算是知道的也都是像钱胖子这样的,从书中看来的,不过也只不过是把它当作是一种传说罢了。
不管怎么样,这些现在都不是程宇该关心的,放下这些不解的疑惑,将手上的忆魂丹递给钱胖子,“我不知道这个世界到底有没有修仙者,不过这颗丹药真的可以让你大幅提高记忆力,如果你不想毕业跟着你老爸杀猪,还想当我的小弟,想跟着我一起读大学,就把这颗丹药吃下去。”
钱胖子看着程宇认真严肃的表情,竟然有一种想哭的冲动,从小到大,自己一直都很胖,很多人骂他打他欺负他,不愿意跟他一起玩,没人愿意把他当朋友。虽然自己之前在说要当程宇的小弟,其实也只不过是跟着程宇到处玩玩,并没怎么当回事。
可是现在从程宇的表情中,钱胖子看出来了,程宇是真的拿他当兄弟,真的关心他,不管现在手上这颗丹药是不是真的像他说的那样,可是让自己提高记忆力。但是,有这一切已经足够了,从这一刻起,钱胖子真心愿意当程宇一辈子的小弟。
“哎哎哎!要吃就吃!你这是什么表情?我可告诉你,我的性取向是正常的。”此时的钱胖子正被感动着,内心澎湃不已,满脸柔情正准备向老大诉“衷肠”时,程宇实在受不了胖子这幅恶心的样子,浑身冷颤不已,不得不出声制止他,真怕他一时忍不住,做出反人类的事来。
胖子将丹药吞进嘴里,程宇将手按着他的肩膀上,胖子顿时觉得一股暖流从老大手上传来,然后传到全身,全身都开始变得暖暖的。程宇这是用真气帮胖子将丹药化开,并且让他快速吸收。
以胖子这体质,如果程宇不帮他吸收的话,他怕这小子高考完了还没将药力融合,那还有什么意义呢?所以只能帮人帮到底了,顺便留了一些真气帮他改变一点点身体状况,不然这家伙一直这么胖下去,以后是真的没救了。
片刻之后,身上的暖意消退,感觉大脑顿时变得清明,以前很多模模糊糊的记忆,渐渐变的清晰。胖子喜上心头,抓住程宇的手激动的叫道:“老大,我有了,我有了!”
看到周围的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两人,即使程宇这种不要脸的人都脸红了,顿时甩开胖子的手,在他脑袋上拍了一下,怒道:“你找死是不,会不会说话,什么叫你有了?跟你在一起真是有辱斯文,亏你还是个读书人,你离我远点,以后在路上千万别说认识我!”
“老大,我刚才是太激动了,不过,老大,我现在真的感觉自己记忆力变好了很多哎。”胖子还是很兴奋。
“那你***说清楚啊,变好了就变好了呗,怎么说你有了呢?而且还抓着老子的手,我擦,我要回去洗手去了。你也赶紧滚回家去看书,到时候你还考不上大学,你看我怎么扒你的皮。”说罢,再也不想看到胖子,急忙回家而去。
不过胖子完全沉浸在记忆力提升的兴奋当中,全然没有在意老大对自己的鄙视,看到老大已经走出老远的背景。胖子大声对着程宇喊道:“老大,以后我就是你的人了!!!”
正走的兴冲冲的程宇,听到这句话,一个趔趄,差点成了第一个被摔死的神仙!赶紧打了个车回家去了。
而这边,林雨菡每天放学都要帮着母亲做生意,两人回到摊前,“宋嫂,小菡没事吧!”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对着回来的林母说道。
“没事没事,谢谢你帮我看摊了老张。”林母感激的说道,老张就是隔壁摆烧烤的,当时林母听到闺女出事,走的着急,就让这个老张帮自己看摊。
“呵呵,没事就好,大家都是老朋友了,说这见外的干啥。”
“谢谢张叔!”林雨菡听到对方的关怀之意,也感谢了一声。
“呵呵,小菡,以后可要小心点了,别让你妈担心,你不知道你妈听到你出事多着急。”
“嗯,我以后会小心的,谢谢你张叔。”林雨菡再次感谢道,老张呵呵笑了两声就去招呼他的客人去了。
两人一直忙到深夜十点多才收拾摊子回家,回到家已经快十一点了,林母看着从她同学那里拉着她回来的时候就心不在焉的样子,于是开口问道:“小菡,你是不是跟那个小子恋爱了。”
听到妈妈这么问,林雨菡脸唰的一声就脸红了,心中慌乱不已,“妈,你说什么呢?我跟他只是同学关系,我怎么可能跟他恋爱呢?”
“是吗?那你的脸为什么这红?还有那小子为什么叫你叫的这么亲密?还菡菡?连我都没这么叫过?那小子脸皮还真是厚,当着我的面都敢这么叫你,说,他平时有没有欺负你。”
“没有,没有,我跟他真的什么都没有发生,真的只是同学关系,他也没有欺负我。”
“哦,可是我看你今晚一直心不在焉的样子,难道不是因为他吗?”
“哪有,只是毕竟人家救了我吗?你就这样把我拉走了,怎么说都不好嘛!”
“真的只是这样?”林母不相信的问道。
“当然是这样了,不然还有什么?”
“那就没有什么不好的,你又不喜欢他,而且看他那吊儿郎当的样子,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。”林母对程宇可是一点都不满意,就算他真的喜欢自己闺女,可是在自己面前都这么轻浮的人,怎么可能是好人。再说了,林母对这种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天生就没有好感。
从这一点来说,林雨菡是继承了其母亲的遗传,不过尽管如此,天天面对着程宇这种无耻之徒,再尖锐的刀插进去都像是插在棉花里一样,再锋利的刀锋都让程宇的无耻给磨钝了。经过这段时间程宇的细心**,林雨菡在程宇面前可谓是乖的跟猫一样。而面对这么温柔可人的林雨菡,程宇也是喜欢的不得了。
“他人虽然看起来吊儿郎当的,可是心肠是好的。”
“是吗?我可没看出他心肠好,我看他是对你有非分之想倒是真的。你以后不准离他这么近,也不要跟他说话。”
“妈!你怎么能这样呢?你一点都不了解,只见一面,怎么就知道他不是好人呢?况且我现在又不是小孩子了,我已经长大了,难道好人和坏人我还分不清楚吗?”听到妈妈这么说,林雨菡立刻大声的反驳道。